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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财税〔2018〕74号发布于 2026-08-12全文约 752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公告

标 题:《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6年第21号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9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6—2027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5年第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9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予以公告。

附件:

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409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十八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三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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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决定与其他写作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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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安排、部署奖惩等,约束性强、内容相对单一;通知适用面广,可带附件部署多项工作。凡属郑重表态、定性的事项用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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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写全,如「2026年9月11日」,以签发人签发或会议通过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签发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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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GB/T 15835 执行:统计数字、年份、文号用阿拉伯数字;成语、约数中的数字和非公历纪年用汉字;同一文中同类数字的用法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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