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吴川市吴阳镇等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批复
保护规划的批复
粤府函〔2026〕213号
广州、湛江、肇庆市人民政府:
穗府报〔2025〕145号、湛府〔2025〕41号、肇府报〔2026〕13号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湛江市吴川市吴阳镇保护规划(2021—2035年)》《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潭山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广州市黄埔区九佛街道莲塘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肇庆市怀集县大岗镇扶溪村保护规划(2021—2035年)》。
二、妥善处理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尺度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同时,要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三、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确保保护规划管制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保护规划的公布实施工作,在保护范围内,凡涉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避免发生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建设行为。要加强对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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