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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609号(资源环境类228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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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4609号(资源环境类228号)提案答复的函

巩富文委员:

感谢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科学划定秦岭合法徒步路线,构建疏堵结合户外管理体系的提案》(04609号)收悉,经与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违规穿越探险的重要批示精神,从严从实抓好秦岭违规穿越探险问题综合治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多次下沉督导、召开会议、作出批示,靶向破解难点堵点问题。成立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专题推进会,加强调度,系统部署,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省级联合督导组分季度常态化督导巡查,层层传导整治压力、逐级细化夯实监管职责,各类违规穿越探险隐患得到及时排查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科学评估与精准划定合法徒步路线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文件精神,我省已划定秦岭保护区域(含建设控制地带)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约398591万亩。按照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严格符合法律法规、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仅允许开展生态修复、科学研究、监测观测等有限人为活动,这一刚性约束为秦岭合法徒步路线的科学划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与管控准则。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线路不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的前提下,经生态评估具备开放条件的轻探险、徒步类区域,可有序转化为合规的户外旅游产品。

2020年,自然资源部印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对环境承载能力建立了较为清晰的路径。目前,正在结合指南实施情况,研究制定《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规程》,进一步优化评估方法,为科学评估秦岭地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提供支持。今年4月,体育总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步道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推进国家森林步道在内的国家步道体系建设,对完善配套服务设施、强化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等作出要求,并支持地方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秦岭国家森林步道,在适宜区域充分利用现存步道,完善配套设施,满足人民群众需求。在此基础上,我省组织编制了《秦岭户外登山徒步开放线路(第一批)》,科学划分三类替代出行线路,同步统筹布局登记备案站点、服务保障设施。通过征求意见、专业论证及社会调研,择优筛选出大峪、小峪、白道峪等3条群众登山历史悠久、日常徒步客流集中、人文历史底蕴厚重、整体海拔适配大众出行的线路,目前正在抓紧完善以上线路基础资料;发布首批33条生态旅游推荐线路,推出以翠华山、南宫山等高A级景区为依托的多条冬季合规生态旅游线路和特色文旅活动,同步加大对合规线路的宣传引导力度,倡导群众文明规范开展登山、徒步活动,主动远离无管护未开发野路、各类生态管控禁入区域。

二、关于强化“疏”的引导与服务支撑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已正式实施,明确在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允许开展科普宣教、生态旅游、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活动。为确保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我省持续完善户外出行配套基础设施,全面推行进山预约、人员报备管理等制度。对外发布的秦岭华山、终南山等生态旅游特色线路,已同步配套安全警示标识、应急救援点及智慧导览系统。指导具备条件的景区在合规管控区域增设应急救援定位标识、安全警示标牌、分类垃圾箱、生态环保厕所等配套设施,持续补齐户外徒步保障硬件短板,落实好组织穿越登山活动的经营主体须向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活动备案手续的相关规定。同时,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方案》,精心策划开展“秦岭答卷-青山绿水间的国之大者”网络主题宣传活动,持续发布“走合规线路、拒非法穿越”的公益倡导,通过多元形式线上推送秦岭保护政策法规、野线穿越安全警示案例,线上宣教覆盖面、影响力显著提升。拓宽线下宣传阵地,大力推动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六进”活动,常态化开展现场宣讲互动,持续引导群众树立敬畏秦岭、爱护秦岭、守护秦岭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不断夯实基层管护能力建设,常态化组织护林员、峪口检查站工作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生态法规、野外搜救、舆情处置、群众劝导专项培训,全面提升一线工作人员在政策宣讲、风险劝阻、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三、关于严格“堵”的监管与惩戒措施

文化和旅游部坚持依法从严查处涉旅违规穿越典型案例,督促相关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对其可能存在违规穿越风险隐患的入山口进行管控,开展合规线路踏勘,推出特色生态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合规户外旅游活动,有效分流户外旅游需求。我省统筹推进《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聚焦违规穿越探险突出问题,清晰界定违规穿越探险行为内涵、划定禁止穿越范围、细化处罚额度,完善刚性约束条款,为一线执法监管提供坚实法规支撑。研究起草加强秦岭违规穿越探险专项整治《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发现阻断、惩戒震慑、救援处置、教育引导四项机制,建立组织主体、监管责任、问题线索、违规行为四类清单,全面遏止秦岭违规穿越探险行为。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破坏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将各类违规穿越探险活动纳入有奖举报受理范围,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构建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保护格局。

坚持“大数据+脚底板”摸排,系统排查梳理重点穿越线路、卡点入口,建立技防、物防、人防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源头防控体系,综合运用无人机巡航监测、联合执法检查、明查暗访等手段,提升对管控区域监测预警能力。在重点区域安装技防、物防设施,充分发挥镇村护林员、网格员、当地群众和林区、景区管理机构等前哨作用,设立人防值守点,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所有进山通道、非开放穿越路线、网红打卡点等重要路线、重点点位的排查检查。明确太白山、红河谷、紫柏山等9家重点景区专属监管责任人,对鳌太线、冰晶顶等高风险区域入山口实行包抓责任制。精准锁定涉及A级景区的33处重点入山口,综合采取物理封堵、人员盯守、电子监控的组合管控措施。秦岭区域A级景区严格落实入园查验、宣传教育、重装登山游客身份登记制度,从源头防范违规穿越探险行为。在此基础上,对从事登山穿越、户外探险相关业务的旅行社、社会组织、民间户外团体、户外装备经营商户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摸排,建立重点对象监管台账,实现精准监管。持续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处罚举措,严厉打击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作用。加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力度,对为非法穿越提供食宿补给、交通接驳、带路向导服务的涉旅经营主体进行重点监管,从严整治各类配套违规经营行为,吊销有关违法旅行社经营资质,形成强有力警示震慑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牢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历史责任,持续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坚持“防、管、惩、疏、宣、治”并举,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协同联动的全链条管控机制,从严惩处违规穿越个人及组织主体,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宣传教育,持续迭代推出优质合规户外替代产品。在严守秦岭生态保护底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的基础上,精准适配群众户外徒步、健身休闲的合理诉求,科学构建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秦岭违规穿越探险常态化监管治理体系。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28日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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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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