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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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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4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4年12月26日经市人民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 张工

2024年12月30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天津市收购废旧金属和信托寄卖业治安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2部规章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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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天津市

决定与其他写作常见问题

决定和通知怎么区分?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安排、部署奖惩等,约束性强、内容相对单一;通知适用面广,可带附件部署多项工作。凡属郑重表态、定性的事项用决定。

公文成文日期怎么写?

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写全,如「2026年9月11日」,以签发人签发或会议通过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的签发日期为准。

公文中数字用法有什么规范?

按 GB/T 15835 执行:统计数字、年份、文号用阿拉伯数字;成语、约数中的数字和非公历纪年用汉字;同一文中同类数字的用法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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